2022年,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“扫黄打非”专项行动,全年查办涉黄涉非案件1110余起,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6万余册。经综合考量评议,广西壮族自治区“扫黄打非”办公室评选出2022年度广西“扫黄打非”十大案件。
一、桂林“某APP”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2年1月,以黄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从淫秽视频平台获取链接,在300余个社交软件群中推送贩卖非法牟利。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人,查获涉案金额40万余元,银行卡2张,手机10部。2022年7月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,违法所得9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,作案工具依法没收。
(资料图)
二、桂林“某书店”非法经营案。
2021年2月,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人注册“某书店”网店在网络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。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8人,捣毁用于印刷、制作、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下窝点,查获非法出版图书4135册,制作出版物纸张原材料100余件,涉案金额700万余元。2022年9月,犯罪嫌疑人胡某某、周某某、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、6年、3年,并处罚金100万元、 60万元、20万元。
三、玉林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1年7月,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利用手机加入色情网站,以付费观看的70%提成为色情网站做推广,转发链接至社交平台贩卖。2022年7月,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,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。
四、玉林许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1年7月,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利用互联网贩卖淫秽视频、图片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、李某某抓获,据查,许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在互联网贩卖淫秽视频约5万部,涉案金额95万余元,非法获利25万余元。2022年9月,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,违法所得2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。
五、柳州“5·05”传播淫秽物品案。
2022年3月,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等人通过社交软件群传播淫秽视频600余部,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等10人抓获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六、柳州黎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。
从2020年10月起,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等人销售“六合彩”资料非法牟利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等3人抓获,查获“六合彩”资料1.4万余册,涉案金额160万余元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七、河池“7·05”侵犯著作权、非法经营案。
2021年8月,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非法开设印刷厂,大批量复制、印刷、发行盗版出版物,并利用电商平台搭建多家网店销售,非法获利20万余元。2022年7月,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,查获非法图书7000余册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八、南宁韦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2年3月,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利用网络软件推广发送淫秽视频网址至30多个社交软件群,网民在群中点击链接付费后可观看色情视频。韦某某通过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130万余元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抓获,查获涉案色情视频2万余部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九、南宁蒙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2年5月,犯罪嫌疑人蒙某某等人利用社交软件群传播淫秽色情信息,非法获利70万余元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、全某某抓获,查获涉案电脑2部、手机2部,淫秽视频1146个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十、贺州王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。
2022年4月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张某某在公厕、网吧等场所张贴色情小广告,引流网民进入社交软件群,网民在群中点击链接付费后可观看色情视频。王某某等人通过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200万余元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张某某抓获,查获涉黄小卡片577张、涉黄印章6枚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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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:2022年“扫黄打非”十大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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